更新时间:2018-07-09
猪肉快速水分仪注意事项可广泛用于一切需要快速测定肉类加工、注水肉检查水份的行业,如猪肉、牛肉、鱼肉、注水猪肉、鸡肉、肉干、肉脯、鸭肉、火腿、腊肠、肉制品羊肉等行业中的实验室与生产过程中。
首先畜禽肉水分*;
根据《GB 18394-2001 畜禽肉水分*》规定我国畜禽肉水分含量正常范围如附表1所示。
附表1:畜禽肉水分*
品 种 | 猪 肉 | 牛 肉 | 羊 肉 | 鸡 肉 |
水分含量 | ≤77% | ≤77% | ≤78% | ≤77% |
肉类水份检测仪操作非常简单,那在屠宰现场使用时应该注意那些事项,让肉类水份检测仪使用效果更佳呢?现在小编就简要的介绍安装及取样测试注意事项。
一、肉类水分测定仪仪器不得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的室内,因为室内具有腐蚀性气体会对仪器电路部分腐蚀,造成的后果就是直接缩短仪器寿命。而是仪器不要置放于室温低于5度或高于40度的地方。这个不多解释。
二、仪器不得安装在阳光照射与湿度大的地方。以免造成仪器的变形等。后是仪器安装不得在电源不稳定的地方,建议使用电子稳压器以免是因为电源不稳对仪器造成的损坏
三、是对肉类水分测定仪光源、样品盘的保养,凡是使用加热的仪器就必须对加热进行保养。加热源有污垢可采用可用酒精轻轻清洗。
一、取样程序应使所取原始样品尽可能有代表性,取样部位和样品量能满足分析项目的特殊要求,取样量不得少于分析用样、复验和留样备查的总量。
二、取样工具应清洁、干燥,不得影响样品的气味、风味和水分组成。
三、鲜肉必须用剔除脂肪、筋、腱后的肌肉,检样和复样应冷藏保存于密闭容器内,防止样品变质或水分损失。
四、采样后应尽快安排检测,分析样品较多不能超过24小时,备查留样应保存在0-4℃之间,防止肉样解冻时水分损失。
五、若检测结果水分含量超过77%,判定该被检样品水分含量超标,为不合格品,而不能随意判定为“注水肉”。根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理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定点屠宰厂(场)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,不得出厂(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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