冠亚技术SFY-30R山东肉类快速水分仪采用国标干燥减重法原理,使用简便,可快速检测猪肉、鸡肉、牛肉、鸡肉、羊肉、驴肉、冷冻肉、鱼糜、鱼丸、鱼泥、牛肉、畜禽肉、畜禽鲜肉、冰冻肉、肉粒、肉丸子、牛肉干火腿肠、肉松干等产品中的含水率。
山东肉类快速水分仪原理:
采用热解重量原理(仲裁法原理)设计的,避免了插针水分仪的误差大、没有精度、不能储存数据等缺点。肉类水分仪在测量样品重量的同时,红外线加热光源和水分蒸发通道快速干燥样品,在干燥过程中,水分仪随温度上升持续测量并实时显示样品丢失的水分含量%,整个测量过程,仪器全自动的实时显示测量结果:样品重量、含水量、测定时间、加热温度等;测定结果与烘箱法水分测定具有良好的一致性,工作效率却远远高于烘箱法水分测定,一般样品只需要几分钟即可测量完毕,因此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与好评。
山东肉类快速水分仪使用方法:
抽样:按GB9695.19规定的方法执行。
试样制备:
1、鲜肉:将剔除脂肪、筋、腱后的肌肉组织用绞肉机(孔径不大于4mm)至少绞两次。绞碎的样品应保存于密闭容中。
2、冻肉:自然解冻,并记录解冻前后的样品重M1和M2;(精确至0.01g),解冻后的样品按4.2.1处理。
3、测定结果表述:
3.1、鲜肉的水分含量按4.3或4.4的测定值报告结果。
3.2、冻肉的水分含量按下式计算:
[(M1—M2)+M2×C]/M1×100,式中M1 解冻前样品重量(g);M2 解冻后样品重量(g);C 解冻后样品水分含量(%)。?
4、测定方法1按GB/T9695.15规定的方法测定(干燥箱干燥法-仲裁法)
步骤:清洗称量皿→烘至恒重→称取样品→放入调好温度的烘箱(100~105℃)→烘4小时→于干燥器冷却→称重→再烘0.5小时→称至恒重(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.002g即为恒重)
计算:水分=G2-G1/W
G1——恒重后称量皿重量(g)
G2——恒重后称量皿和样品重量(g)
W——样品重量(g)